斯里兰卡旅游发展局(SLTDA)

SLTDA是负责规范该国旅游业的官方政府机构,同时致力于将斯里兰卡建立、定位并发展成为国际游客的领先目的地。SLTDA负责发掘斯里兰卡的自然潜力,以扩展和提升其旅游产品,同时惠及投资者并支持社区,确保可持续发展。

历史

1966年,斯里兰卡政府决定以规划和系统化的方式发展旅游业,识别到需要建立一个制度框架。Ceylon Tourist Board(根据1966年颁布的Ceylon Tourist Board Act No. 10创建)和Ceylon Hotels Corporation(根据1966年颁布的Ceylon Hotels Corporation Act创建)被设立以促进这一目标的实现。

旅游法

2005年《旅游法》第38号于2007年10月生效,取代了1966年生效的《斯里兰卡旅游委员会法》第10号,该法在过去41年中一直有效。根据新法案的规定,旅游发展基金已依法成立,主要资金来源有两个:(1/3的机场税收入和所有斯里兰卡旅游委员会注册企业营业额的1%)为该基金提供资金。

该法案规定成立斯里兰卡旅游发展局,从而取代了斯里兰卡旅游委员会。还成立了旅游推广局,负责管理市场营销和推广。

旅游人力资源发展职能和酒店学校的运营目前由斯里兰卡旅游与酒店管理学院承担。斯里兰卡会议局也被重组为一个法定机构,与其他机构一样,由独立的管理委员会管理。